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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陕燃郭宗华:回复中石油王海博所长一封信(透视天然气改革之痛)
来源: | 作者:华气能源猎头 | 发布时间: 2017-11-21 | 1250 次浏览 | 分享到:

王所长好,很感谢心平气和的探讨问题,迟复为歉:

您所谈的 “您站在陕西利益的角度”,这个看法不仅是您,北京一大批人这样认为。不想多说,只是这样说吧,我与终端接触多,更多的是站在终端的利益角度说话。称为终端而不是“下游”,原因是与城网区别,也曾多次对城网垄断发表过看法。更多的是接触 LNG终端市场,设计院是市场的晴雨表,终端市场发展了,意味着清洁能源大发展,也意味着我们有活干了,所以十分敏感终端市场。

 

您认为国务院发改委提出的天然气改革方向思路完全正确,但国务院、发改委也多次指出要破除价格垄断,所以中石油的改革方案未必符合中央的改革思路。您我都认为改革是方向是出路,这是共同点,关键的分歧在于如何改革。我认为在上游高度垄断不具备市场化的条件下,价格市场化改革只能是涨价。美国天然气一开始就是私营由企业定价,为何到最后由政府强制定价,且经过长达近 40 年的时间,我们应该思考美国走过的路。您问我“除了竞价还有什么好办法”,我认为当前只能是“垄断现实+政府定价+政府监管”。您的观点是“不能回到计划经济,不能再走封闭式僵化的老路”,认为政府管制价格、管制指标就是走“封闭式僵化的老路”的理由欠充分,关键是如何管,衡量标准看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有利于清洁能源发展。目前的现实下只能采取两害相权取其轻的策略,100 个人中 50 个人竞价吃得饱 50 个人饿肚子,与 100 个人通过计划半饱是没有区别的。


您认为“价值经济的基础规律之一就是价值”,这些话我完全认可。不用经济学的那套解释,简单地说价值就是“物有所值”。在上游高度垄断下的市场当然谈不上市场的真实价,或者真正的“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只能是炒作的虚高价。试问,环保政策的高压下不用气用什么?只有中石油的管道不用中石油的用谁的?供需矛盾大时竞价只能看涨还指望跌?您说过的“上下波动”在垄断的情况下只有“上”没有“下”。您认为竞价是解决体制问题的必经之路,我想问竞价能解决因煤改气引起的巨大缺口吗?如果缺口越来越大,是否无休止竞下去,直至推高到天价?这两天网上一个帖子:“今冬最最悲哀的事情:煤改气结束了,气没了”就是一个警示。

 

您说的“改革的本质就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改革有阵痛不改革就是长痛”。这些话很有道理,但是利益重新分配的前提是存在不公平不公正现象,以及贫富差距太大现象。阵痛的应是不合理的权力拥有者和不合理的财富拥有者,而不是在天然气上无权无物的人民和企业。您所指的市场要阵痛可能指的是消费者被迫无奈要接受的竞拍高价气时的阵痛,这一点与改革的初衷不相符。

 

您言“个人对天然气市场改革包括价格和管网改革仍然不看好”,价格改革您可能也意识到某些问题,管网改革您指的是成立国家管道公司吧,这里咱们算是找到了知音。但是咱们是从两个角度看过去的,中石油肯定认为成立管道公司有损其利益,我认为两头垄断不破除情况下,中间公司仍是新的垄断,换汤不换药或者说换药非良药,不如让你们继续干。至今如果有人问我三大油仍值得依赖吗?答复是肯定的,曾对随中央某研究机构来我院调研的中石化一处长谈过“中国人民仍将三大油当做亲儿子,有时骂你们是嫌孝顺程度不够”,汲取教训,事情做好,人民会感谢的。

 

与王所长无关的话。两篇感言骂了和尚得罪了方丈,曾有官员先讲难处希望理解,后扬言不听话再报复制裁。让人咋回敬这位公仆呢?有难处可讲,你不就为个面子吗?讲理讲不过就耍横,思想境界还不如中石油的同志,但要知道能说就不怕,你低估了这位老同志的胆量和毅力,时代也变了,你要不相信就拭目以待!

 

再次感谢王所长,这封回复是回应王所长微信群中的提问,也算是给要求见面交流的朋友一个回复,最近确实忙,不是不愿当面交流,抱歉了。欢迎您、中石油和行业人士多多批评,共同探讨中国的天然气发展问题。

 

致礼

郭宗华  2017.11.18



郭宗华,男,1952年10月生,陕西省西安市人,大学学历,高级工程师,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陕西省燃气设计院院长,原在化工部第六设计院从事石油化工装置设计,现在陕西省燃气设计院从事燃气设计管理工作。全国石油天然气标准委员会LNG分会委员,中国工业气体协会液化天然气分会副会长,中国城市燃气学会理事,中国土木工程学会燃气分会LNG专业委员会委员,国家标准《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规范》、《液化天然气站场(陆上装置)设计防火规范》、《船舶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设计规范》、《小型液化天然气供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编制组负责人,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参编单位。服务的陕西省燃气设计院在LNG工厂、调峰站、气化站、LNG汽车加气站及CNG汽车加气站设计方面的业绩位于全国同行第一。陕西省燃气设计院是国家标准《天然气液化工厂设计规范》主编单位,国家标准《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参编单位,福建、海南、陕西等省地方标准《液化天然气(LNG)汽车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编制单位。
来源:陕西省燃气设计院郭宗华
编辑:华气能源猎头(微号:energyhu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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